來源:直播吧2024-12-25 08:00
12月23日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涉及羽毛球館的案件。案件的起因是黃某在球隊活動期間突發昏迷,隨後同場的球友及羽毛球館的工作人員迅速采取了心肺復蘇措施,直至救護車到達。然而,盡管進行了搶救,黃某仍於醫院被宣布死亡,醫學證明的結論為猝死。
黃某的家屬對此事件表示不滿,認為羽毛球館未能履行其對顧客的安全保障責任,因而應對此次事件承擔相應的賠償。他們向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羽毛球館賠償包括醫療費和死亡賠償金在內的共計120余萬元。羽毛球館則辯稱,黃某的死亡主要是由於自身健康原因,同時指出館內工作人員在事發後積極進行急救,已經盡到了應有的安全保障義務。
經過審理,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羽毛球館應對黃某的死亡承擔20%的賠償責任,因此判決其賠償黃某親屬20余萬元。對此,羽毛球館不滿,遂提出上訴。
最終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中駁回了羽毛球館的上訴,維持了一審判決。此案件的結果表明,羽毛球館作為運動場所,在保障顧客安全等方面仍需承擔一定的責任,這對其他類似場所運營者是一個重要的警示。